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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19 08:06:15 人气:40 来源:本站

       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15日,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根据《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铜陵市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林津大道。计划建设内容为*大年产二甲基丙酮 5500t/a、甲基丙基酮 3000t/a、醋酸甲酯 12700t/a、正戊烯 4000t/a、环戊烯 13000t/a、醋酸戊酯 3000t/a。实际建设内容为年产二甲基丙酮 5500t/a、甲基丙基酮 3000t/a、醋酸甲酯 12700t/a、正戊烯 4000t/a、环戊烯 13000t/a、醋酸戊酯 3000t/a。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手续

       项目于2021年3月25日在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备案,于2021年7月5日对备案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备案编码:2101-340760-04-01-828050,修改前后不改变建设内容及规模;2021年8月,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8月通过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关于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安环[2021]22号 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同年取得了《关于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函》。于2024年初备案应急预案并开始试运行。

(3)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中明确的年产8500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设施和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际建设情况和《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戊酮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非重大变动报告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厂区内布局根据实际生产做了微调,不影响环境隔离距离;项目建设的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根据实际情况,储罐区减少了一个460m³的醋酸甲酯储罐;因实际生产中不涉及一般固废处置,一般固废库未建立,将原环评中识别为一般固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离子交换树脂与环评中未识别的废实验试剂液统作为危险废物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本变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的建立

(1)废气

       全厂区共有三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分别为焚烧炉废气排放口(DA001)、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口(DA002)和污水站废气排放口(DA003)。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有戊酮装置工艺废气、甲醇制氢装置工艺废气、焚烧炉废气、罐区小呼吸废气、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戊酮装置车间、甲醇制氢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无组织废气。戊酮装置工艺废气、甲醇制氢装置工艺废气、罐区小呼吸废气经管道输送*焚烧炉进行焚烧,焚烧后的焚烧炉废气经过“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5m高1#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中燃料为天然气,安装有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与危废仓库废气经“碱喷淋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的无组织废气来源主要是戊酮装置车间、甲醇制氢车间的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的未收集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戊酮装置酸性尾气吸收液、戊酮装置脱水反应废液、焚烧炉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废气喷淋废水、再生废水、锅炉排污水、化验废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本项目戊酮装置脱水反应废液送入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理不外排,本项目蒸汽冷凝水不与产品等原料接触,企业将冷凝废水与冲洗废水一同通过围堰收集,再通过泵送入污水处理站,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产废水收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均质+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排放管网。废水经钟顺污水处理厂处理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胜利河,再经顺安河*终汇入长江(铜陵段)。

(3)噪声

       该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做危险废物处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措施调试效果

      2024年7月27-28日、8月14-15日,开展了本项目验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的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1)废气

      验收期间,DA001废气中甲醇、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排放监控浓度限制。颗粒物、SO2、NOx、Hcl、二噁英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表3的相应标准。DA002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4-2020)表3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DA003废气中非甲烷总烃、H2S、NH3均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2)废水

      在验收期间,废水的PH满足6-9要求;COD*大值为169;氨氮*大数值为15.3;悬浮物*大数值为53;石油类*大数值为0.61,均满足钟顺污水处理厂接管废水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作为危险废物依托危险废物暂存库储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五、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2023年10月23日,企业按规定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编号:91340700MA2WBXEQ16001P,有效期:2023年10月23日*2028年10月22日。

(2)总量控制:按照项目废气排放口污染物平均排放速率和年运行7200小时核算:本项目烟粉尘年排放量为0.24吨/年、SO2 年排放量为0.70吨/年、NOx 年排放量为5.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为0.19吨/年,满足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防护距离

        满足450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建议

(1)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管理,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台账。

八、验收人员名单

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铜陵贝斯美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5日

贝斯美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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