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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16 15:01:55 人气:67 来源:本站

       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9月26日,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 《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 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 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租赁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陈瑶湖镇普济村安徽旭阳 金属颜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计划建设规模:年综合利用10万吨磷石膏和10万吨污泥,生 产15.7万吨/年的水泥辅料

实际建设规模:年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满足《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24188-2009)中表1和表2要求的 其他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清淤河湖库的淤泥、钛石膏、脱硫石膏 及磷石膏5万吨(其中污泥淤泥2.5万吨,其它2.5万吨),生产4 万吨/年的水泥辅料。

计划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烘干车间,布置1台烘干机;同  时对租赁厂区现有的布局进行改造,其中1#厂房改造为污泥仓 库,2#厂房改造为制粒车间,现有的原料仓库改造为成品仓库; 并完善厂区的雨污管网等环保工程。

实际主要建设内容:对租赁厂区现有的布局进行改造,其中1#厂房改造为污泥仓库,2#厂房改造为脱水(新增)、烘干、 制粒车间,现有的原料仓库改造为成品仓库;并完善厂区的雨污 管网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项目通过铜陵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为:2106-340711-04-01-794670;

2021年9月,编制《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 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11月,铜陵市郊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磷石膏及污泥 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铜环郊 审〔2021〕29号)予以项目审批;

2024年3月,依规领取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固 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书编号:91340124MA2WHNXN35001W;

2024年3月,编制《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 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 案,备案号为:340711-2024-002-L;

2024年5月,编制《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 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并通过专家审查,主要变动内容是将项目生产原料由生活污水处 理厂污泥、磷石膏等,调整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满足《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24188-2009)中表1和表2要求的 其他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清淤河湖库的淤泥、钛石膏、脱硫石膏 及磷石膏等。

2021年10月项目开始建设,2024年6月,项目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占总投资 的1.55%。

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占总投资的 2.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安徽新亿安环保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和《关于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铜环郊审(2021)29号)中明确的: 年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 质》(GB/T24188-2009)   中表1和表2要求的其他污水处理厂的污 泥、清淤河湖库的淤泥、钛石膏、脱硫石膏及磷石膏5万吨(其 中:污泥、淤泥2.5万吨,其它2.5万吨),生产4万吨/年的水泥辅 料的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主要原料的变动:项目建设中将原计划生产原料由生 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磷石膏等,调整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24188-2009)中表1和表 2要求的其他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清淤河湖库的淤泥、钛石膏、 脱硫石膏及磷石膏等。为此,企业编制《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环 境影响分析说明》并通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结论为:该变动不 属于重大变动。

(二)总平面布置的变动:为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将原计划 分别建设的制粒车间、烘干车间与新增的脱水车间合并建设在一 个车间内,新建约1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将现有场地现存 的倒班宿舍租赁后用于生产工人用。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生产工艺流程的变动:原计划将污泥(含水量60%) 等经烘干机烘干*含水量为30%,再将烘干的污泥与磷石膏等通 过混料仓进行均匀掺和,所得物料作为水泥辅料送*水泥厂。实 际建设过程中,因污泥含水量高达80%以上,故先将将污泥等经 污泥无热干化深度压滤脱水系统(新增)脱水后(含水量小于 50%),经电烘干机烘干*含水量为30%,再将烘干的污泥与其它物料通过混料仓进行均匀掺和造粒,所得物料作为水泥辅料送* 水泥厂。该变动不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不发生变化, 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四)新增污泥脱水生产设施:原计划的污泥含水量在60% 左右,而实际生产中发现入厂的污泥含水量在80%以上,采用电 加热烘干,能耗过大。为节能降耗,新增污泥无热干化深度压滤 脱水系统,将污泥的含水率降*50%以下再经电烘干机烘干*含 水量为30%。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罐车运 入陈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该变动不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 放量不发生变化,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 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和《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 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环 境影响分析说明》,以上变动并未使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 点、生产工艺发生变动,环境保护措施得到加强。故本项目以上 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 一)废气:污泥储存、计量和搅拌、制粒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其 中污泥库经库房密闭和负压收集)进废气处理系统四级化学洗涤 净化装置处理;烘干废气进废气处理系统;混料产生的粉尘经管 道负压直接进废气处理系统的布袋除尘装置;废气处理系统采用 “冷凝+烧结板式除尘器+四级化学洗涤净化系统(两级酸洗和两 级碱洗交替串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二)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后的脱水系统废水、  四级洗涤净化系统废水通过罐车运入陈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 等。

(四)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 的粉尘、烘干废气洗涤系统沉渣、洗车废水沉淀池的沉渣回 用于混料工序。危险废物为设备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油、废油 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4年9月8-9日,开展了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的生产设施、环保设 施稳定正常运行。

(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所测 各项指标均满足陈瑶湖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排气筒DA001中颗粒物和氯化氢排放浓  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1/933-2015) 表1和表3要求;废气排气筒DA001中硫化氢、 氨和恶臭气体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中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颗粒物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1和表3要求; 厂界硫化氢、氨和恶臭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1993) 中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 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垃圾、含油 抹布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烘干废气洗涤系 统沉渣、洗车废水沉淀池的沉渣回用于混料工序。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五、环境管理

(一)总量控制:废气排气筒 DA001 中颗粒物年排放量为 1.3752t/a,满足环评核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2.54t/a 要求。

(二)应急预案:2024年3月,编制《安徽新亿安环保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磷石膏及污泥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340711-2024-002-L。

(三)排污许可证:2023年10月,依规领取安徽新亿安环 保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排 污 许 可 证 , 证 书 编 号 : 91340705MA2WM2HL52001U;

(四)防护距离:经现场核查,厂界100米内无环境敏感点, 符合要求。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 完备,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 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阶段性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 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积极实施能源替代过程。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安徽新亿安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4年9月26日

新亿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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