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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31 08:45:24 人气:30 来源:本站

       2024年8月31日,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以及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芜铜路东侧、铜陵国际汽车城北侧和尚宕地块。计划建设内容:建设2条年产10万m3 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1条年产10万m3 再生二灰土生产线、年产100万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及年产20万m3 再生预拌砂浆生产线,建成后年处理建筑垃圾200万吨。 

      实际建设内容: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中的 2条年产 10 万m3 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及配套的年处理建筑垃圾200万吨破碎系统和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4年3月通过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铜发改循环[2014]80号);2014年4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铜陵陵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期通过原铜陵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铜陵陵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铜环评[2014]1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2018年10月,铜陵陵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内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的责任主体变更为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初,陆续开始2条总产能为20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和2条年产10万m3 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的建设工作。期间公司发生重大变故,导致整个工程建设进展停滞。2020年6月,完成项目1条年产10万m3 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建设(含配套的破碎系统)并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下半年,第2条年产10万m3 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建设步入正轨,2023年下半年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4960万元,其中环保设计投资为 25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实际投资为10200万元,环保投资为480万元,占总投资的4.7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中明确的二条年产10万m3 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砖生产线及配套的二条破碎系统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依据2021年5月《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原辅材料变化可行性论证报告》、2021年10月《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变更可行性论证报告》和2024年4月《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再利用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结论:项目建设工程中增加原料种类、调整部分生产工艺、调整部分设备型号、增加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等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本变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系统投料、筛分环节产生的粉尘和制砖系统投料环节产生的粉尘以及无组织排放含尘废气。其中:(1)破碎系统:本项目粉尘主要来自投料、筛分过程中产生。其中:1#破碎生产线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1#破碎生产线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2#破碎生产线是全程湿法生产,不产生含尘废气。(2)制砖系统:本项目粉尘主要来自投料过程中产生。二条制砖生产线在投料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收集后,经二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3)原料仓顶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等原辅料,原料仓顶会产生粉尘废气,企业于原料仓顶设计为密闭结构,设置安装脉冲单机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4)运输扬尘:项目生产运营后,厂区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会产生扬尘,企业通过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5)堆场扬尘:项目生产过程中厂区原辅料堆存过程会产生扬尘,通过企业合理化生产,原辅料到厂暂时堆存即进行生产,防止出现满堆或漫堆现象。再通过在堆场设置围棚设施并设置洒水喷淋系统进行定时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地面降尘。

    (二)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1)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道路地面冲洗水。企业于厂区内设置沉淀池,厂区清洗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汇*沉淀池进行处理,经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项目生产清洗工序,不外排。(2)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企业内部的选矿尾矿库,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充分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高噪声设备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震垫,通过采取消声器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沉淀池泥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生产固废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陵阳矿业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储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4年5月2-3日、7月24日和29日,开展了本项目验收现场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的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破碎系统的1#生产线投料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和筛分装置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有组织*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二条制砖系统投料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出口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有组织*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除尘效率99%。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无组织*高允许浓度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沉淀池泥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陵阳矿业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储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处置。

五、环境管理

    (一)排污许可:2024年8月,企业按规定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编号:91340700L10927777F001X,有效期:2024年8月26日*2029年8月25日。

    (二)总量控制:按照项目生产年运行时间2400h,4个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核算,本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3282t/a。满足本项目生态环境部门下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总量为67.33t/a(其中:制砖车间未核定颗粒物总量,破碎筛分车间核定的颗粒物排放总量为6.22t/a)要求。

   (三)防护距离:

满足10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文件及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验收监测期间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管理,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台账。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铜陵陵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1日  

陵阳矿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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