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14:15:48 人气:11 来源:本站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0月13日,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依据《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山西佳华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环保设施施工单位: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在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备用空地内建设1套1×30MW煤气发电机组以及相应的配套环保设施设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7月6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能源函〔2022〕242号文核准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203-340000-04-05-350327);
2023年9年28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能源函〔2023〕300号文同意变更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核准事项,变更的建设内容为由原来的新建1台4万千瓦煤气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变更为新建1台3万千瓦煤气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投资额由原来的12809万元变更为10795万元;
2023年8月-12月,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12月29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以铜环审〔2023〕33号《关于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准项目建设。
2023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4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7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6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新建的1套1×30MW煤气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的相关设施设备。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环评文件和项目建成后实际情况,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排水与污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塔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和脱硫废水,废水量共计约为34.3m3/h,进入富鑫钢铁厂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水量约1.6m3/h,进入富鑫钢铁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经富鑫钢铁厂区北侧污水排口DW001进入新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长江。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高炉煤气燃烧后产生的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烟气经石灰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高60m直径2.5m排气筒DA025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组、冷却塔、循环水泵、化学水站水泵等生产设备主要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并在厂区内部设置了一定规模的绿化等方法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飞灰、反渗透膜和超滤膜、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中脱硫石膏、飞灰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反渗透膜和超滤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效果监测情况如下: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各项指标均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及修改单限值要求和新民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二)废气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30MW发电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项目配套的湿法脱硫装置对二氧化硫的平均去除效率为83.7%。
(三)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厂界各向昼、夜间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无飞灰产生;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反渗透膜和超滤膜、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其中脱硫石膏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反渗透膜和超滤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年运行7200小时计算,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验收阶段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777t/a、7.39t/a和8.55t/a;环保主管部门未对本项目单独审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七)环境管理检查情况
1、应急预案:2024年8月,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号为:340700-2024-050-H。
2、排污许可证: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9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7007810929121001P;2023年11月17日和2024年7月16日分别进行了重新申请。
五、验收结论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履行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程序,项目按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一)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规范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废管理台账,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合法处置。
七、验收人员信息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具体名单附后)。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二期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验收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