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30 16:59:22 人气:20 来源:本站
2026年4月30日,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新桥办事处新建村,项目占地面积约34179m2。建设内容为废石破碎加工150万吨/年(大厂90万吨/年,小厂60万吨/年)项目及配套工程生产设施及辅助、环保设施。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7月31日,项目取得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407-340721-07-02-236450。
2025年2月,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编制完成《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5年2月7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于以铜环(义)审[2025]9号文《关于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
2025年3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于2025年4月18日建设完成,2025年5月进入调试。2025年5月,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提升改造项已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40706MADHEYD758001W。
2025年4月29日,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编号为“340706-2026-010-L”,风险级别为:一般。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4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及其批复包含内容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已建成废石破碎加工150万吨/年(大厂90万吨/年,小厂60万吨/年)项目及配套工程生产设施及辅助、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审批部门批复内容,项目变动情况为:
1、项目大厂原圆锥破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由一套旋风+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经DA001(15m)有组织排放,为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实际建设中将圆锥破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单独由TA002旋风+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新增一套旋风+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经DA003(15m)有组织排放。该变动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
2、项目小厂原筛分工序与原料堆场废气均为喷淋降尘,为降低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中将筛分工序和原料堆场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合并后新增一套旋风+袋式除尘设备处理后经DA006(25m)排放,该变动属于污染防治强化的有利变动。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要求,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二)废气
大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包括:卸料鄂破粉尘、圆锥破粉尘、筛分粉尘、皮带转运粉尘、皮带卸料粉尘、石料堆场粉尘。大厂卸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大厂石料在经过投料、鄂破工序后运输到中转仓,然后从中转仓运出经大圆锥破、小圆锥破,这2个工序均采用密闭收尘装置收集产生的粉尘,粉尘经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大厂石料的一次筛分、二次筛分2个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尘装置收集后,由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小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包括:卸料粉尘、原料堆场粉尘、铲车投料粉尘、颚式破碎粉尘、二次鄂破粉尘、老反击破粉尘、新反击破粉尘、筛分粉尘、皮带转运粉尘、皮带卸料粉尘、石料堆场粉尘、石粉仓筒呼吸粉尘。小厂房1号给料机设置了密闭收尘装置,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4)排放;小厂石料破碎后共经过一次筛分(二振筛)、二次筛分(三、四振筛)、三次筛分(五振筛)4个工序,振筛均密闭,设置了密闭收尘装置收集粉尘,由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粉尘,*终由2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小厂卸料粉尘与原料堆场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由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粉尘,*终由25m高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为给料、破碎、筛分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管理,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大厂年破碎加工废石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筛下灰、废铁屑、废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粉)、过水槽沉淀池污泥(本项目车辆冲洗过程依托矿山项目的过水槽和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由矿山项目处理,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其中筛下灰、废铁屑、废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粉)不属于危 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筛下灰、废铁屑、废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石粉)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的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要求中相关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大值为0.652mg/m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在50~5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内容按照环评报告书及相关审批决定要求基本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工作,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九条不予验收的情形,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监管,环保设备的维护,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各种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2)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
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安徽牛山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验收报告表(4).docx